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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童星淪重罪犯遭判17年 囂張慶功後逃亡通緝照曝

昔童星淪重罪犯遭判17年 囂張慶功後逃亡通緝照曝 第 5 張

王欣逸一審時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,並獲準交保。然而案件上訴到二審時,他卻突然棄保潛逃,遲遲未到案說明,遭警方依妨害自由、殺人等罪嫌發布通緝,並改判17年。全案後續上訴至最高法院,最終以17年徒刑定讞。民事部分,二審目前判賠126萬餘元,案件仍在上訴中。此外,根據高等檢察署的資料,可看到王欣逸被通緝的正面照片,外貌與童年時期差異不大,但令人難以聯想他曾是螢幕上天真無邪的童星。對於王欣逸等人的判決結果,曲姓男子的母親感謝法官,為已逝的兒子討回遲了7年的公道。她淚流滿面地說,事情雖已過去多年,對兒子的思念依然難以平復,「對我來說是種折磨」,如今總算沉冤得雪,也逐漸能放下心中的怨恨,接受孩子已經離開的事實。當年原本有著大好前程,卻因為走錯路而斷送了一切,實在令人惋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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